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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消法施行 装修骚扰电话从此有“罚”可依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摘要: “新消法”相关规定   A.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

“新消法”相关规定
  A. 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B.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 月 15 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对于“新消法”将会给家居消费者带来的各项新权益,近日,网上的广大装友积极参与了讨论。
  不少网友评价:“新消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回首过往“深陷骚扰电话”的无奈,这让不少装友多了一丝“安全感”。也有少数对此不太敏感的市民认为骚扰电话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从众多装饰公司中找出“最靠谱”的那一家。
 
新房装修电话骚扰成常事
  “喂,哥,房子要交了哇!我们公司推出了装修套餐……”、“你好,我们公司最近有活动,免费赢样板间……”诸如此类的装饰公司电话推销,很多有业主都不陌生,新房还没交付,就会接到各种家装公司、家居卖场的电话,多的时候一天甚至会接到几十个。
  去年,南充市顺庆区南门一号业主张女士曾向本报反映,在其交房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她每天都能接到各种装修公司的电话和短信轰炸,她把打来电话的家装公司的名字全部记了下来,到后来累计竟有近20家。“不过,说来这也正常,因为我身边的朋友几乎都遇到过。”说起此番经历,张女士哭笑不得。
 
解读“新消法”个人信息受保护
  时至今日,张女士的苦恼或将解决。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发送商业广告,不仅包括商家向业主邮箱投递广告促销单,也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推销商业广告。”对此,南充市消协相关专业人士表示,若经营者违反规定将依法受到处罚,消费者可以依法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和投诉。
  那么,处罚的力度又将如何?按照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没收侵权一方的违法所得,并处以所得金额1到10倍的罚款。针对尚未有违法所得的侵权方,同样将处50万以下罚款。“如果真能落到实处,可谓是大快人心啊!”不少网友赞声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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